(十)职工工资、保险福利
1 、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工资水平、奖励和津贴等制度,由企业确定。
工资:企业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职工最低工资的规定。 1997 年上海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315 元; 1997 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11418 元。
为便于外商投资者做可行性研究,将本市 1997 年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列下,供参考:中高级管理人员: 2000-20000 元 / 月
一般管理人员: 1000-2500 元 / 月
技术工人: 1000-2500 元 / 月
普通工人: 500-1200 元 / 月
具有行业、职工的实得工资水平,可向上海市劳动局综合计划与工资处或外资企业管理办公室咨询。 2 、 社会保险: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目前,法定保险有
以下几种: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按在职中国职工公司总额的 25.5% 、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的 5% ,向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缴纳。 失业保险:企业按月按中国职工工资总额的 1% ,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服务公司缴纳。
住院医疗保险:企业按中国职工工资额总的 4.5% ,向企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缴纳。
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金为中国职工工资总额的 2% ,其中 1% 由企业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缴纳; 1% 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内部划转。
3 、 福利待遇: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职工享有政府规定的福利待遇。
住房基金:按月提取在职中国职工工资总额的 15-20% 。
各种津贴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费、独生子女费用等以及政府规定的有薪假期。 4 、 工时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我国政府现行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事项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部门审批,可实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即: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5 、 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咨询,可向上海市劳动事务咨询服务公司咨询(地址:本市安远路 45 号,电话: 62562238 、 62566748 )
(十一)保险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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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种类 |
内 容 |
参考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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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在建造期可投保的险种 |
投资保险 |
保障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政治风险 |
年费 0.8% 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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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运保险 |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口运输期间 |
航次费率 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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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一切险 |
在土木工程或安装的施工期间 |
视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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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第三者责任险 |
附加在工程一切险项下 |
视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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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具保险 |
各种车辆、飞机、船舶 |
根据使用性质、价格型号、行驶区域等记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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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 |
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投保金额每人 2 万 -10 万美元不等 |
年费率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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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 |
如未投保人身意外险者 |
根据赔偿期限等确定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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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可投保的险种 |
财产险 |
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
年费 0.1% 左右视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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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盗灾险 |
附加在财产险项下 |
加费率 0.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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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切险 |
同财产险,责任范围比财产险广 |
年费率 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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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损坏险 |
对企业运行中的各种机器设备除投保财产险外,为转嫁人为因素或电器原因损坏的风险 |
视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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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损失险 |
由于财产保险责任范围内所造成的损失而引起营业中断或生产停顿损失,在恢复期造成的利润损失,由保险人赔偿 |
年费率 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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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具保险 |
同建造期 |
同建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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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企业职工,投保金额每人 2 万 -10 万美元不等 |
年费率 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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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保险 |
如未投保人身意外险者 |
根据赔偿期限等确定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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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运输险 |
进口设备材料等和产品出口等 |
视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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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保险 |
保障一切可兑现的有价证券 |
年费率 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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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保险 |
转嫁企业在经营业务过程中,造成旅客及其他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在法律上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根据业务性质、司法管辖区域、客房多少、赔偿限额等确定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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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忠诚保险 |
保障被保障人因其雇员的欺骗和不诚实行为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指名和不指名两种) |
年费率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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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保险 |
各种类型的电脑硬件及软件 |
年费率 0.35-0.8% |
注:以外汇作为保险金额的保险,须支付外汇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