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邮电通讯费
电话初装费 暂不收取
(六) 建筑工程执照费和审照手续费
凡属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的建筑工程,其土建和水电设备工程总造价在 3000 万美元以下(含 3000 万美元)的,建筑工程执照费按土建和水电设备总造价 1‰ 计收人民币;超过 3000 万美元,超过部分按 0.5‰ 计收人民币。审照手续费按建筑工程执照费的 50% 计收人民币。
(七)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及建设部、上海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各类工业、交通、民用、市政等土木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装饰、园林工程(包括外国人独资和中外合资的)的建设活动,均应接受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一般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 1.5‰ 缴纳监督管理费(人民币),不足 300 元的按 300 元计收。 1997 年 1 月 1 日后开工并实施并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按建安工作量 1‰ 计收。工程建设期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工程竣工后,须经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合格,核定质量定级后,方可交付使用。 (八)通用厂房售价与租金
通用厂房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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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单价(美元 /M 2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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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幢 |
70-185 |
- 出售厂房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辅助场地费另行收取,根据厂房建筑面积分摊用地面积(包括围墙,围墙至车间门的道路),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场地租金标准计算。
- 预购厂房可享受优惠。
- 期满后的厂房处理按合同规定。
- 预约协议签定后,按售价总额的 20% 标准收取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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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 |
以整幢价为基础,按不同楼层区别定价。 |
通用厂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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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年租金(美元 /M 2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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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幢 |
12-40 |
厂房租金包含场地租金。
- 厂房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 预租厂房,按一年租金的 20% 标准支付预定金。
- 厂房租金自合同签订至日起 3 年内不变,第 4 年起可调整,以后每 3 年可调整一次,幅度不超过前一年租金的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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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 |
以整幢价为基础,按不同楼层区别定价。 |
(九)汽车有关费用
牌照费 100 元 / 辆 摩托车 70 元 / 辆
车辆检查费 80 元 / 次(每辆每年一次) 摩托车 40 元 / 次
公路养路费费额
货运车 190 元 / 吨 . 月
客车 200 元 / 吨 . 月
轿车一辆以半吨车计费
上海市集资还贷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为应收养路费的 35% |